文/藍川芥

這世界上有很多不公義的事,有時就連保護人民的法律也是。聽說,被起訴後若獲判無罪,機率是少之又少,因為那似乎間接證明,執法單位的敗局。於是,很多明明沒做的事情,卻被誤判為有罪。十個真正的犯人被逃走了,而一個無辜者卻被重重判刑。

「無論我告訴自己法庭有多殘酷,沒做過當然不會有罪」的信念卻依然相信。我終於明白了,法庭不是將真相大白的場所,法庭不過是個根據收集到的證據,判斷被告人是有罪還是無罪的場所,所以我暫時獲罪了,這是法庭的判決,即使如此,我沒做過!」

「某位法官告訴我『只有神才知道事實』,其實不是,至少我自己知道自己不是犯人這個事實,既然如此,在這個法庭上最有審判權力的人只有我,至少我可以審判法官,你犯了錯誤,我絕對是清白的。」

看完這部片的感想,我深深認同這世界上有太多不公義的事情,就連自稱捍衛公義的執法單位,都可以那麼不公義了,所以一切才都失了準則。

到底人是誰殺的?

到底他是誰?怎不分青紅皂白就說我的不是?

那專案上的疏失怎麼可以歸咎於某人?那原本就是環環相扣的龐大組織底下的連鎖效應啊!

他只要她閉嘴,什麼都別說了,他認為她就是不對。這是不是太荒唐?

你從哪一點判斷我不愛你了?請列舉出證據明細。(你可知道這世上唯一無法查驗的就是愛情這件事)

好幾年前,當我還是大學生時,我常常關在房裡作自己的事情。宿舍同學常開我玩笑,「你真的很沒用,不去上課,只會關在房裡睡覺!」我覺得那樣的傷人真的很不公義,因為我覺得研究網頁、繪圖軟體、寫作,比死讀書有意思得多。不過這也衍生了我後來不服輸的個性。

電影《不能沒有你》裡面的主人翁,也是因著法律制度,無法和親生女兒共同生活。他們只是彼此的需要,彼此的不能沒有對方,但卻必需在這無奈的法律體制下分離。這當中充滿了不公義。

我們常常呼求上帝,為什麼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?為什麼我會得某種病?為什麼我會擺脫不了某種罪?或者為什麼我什麼都對,但不對的事情卻會找上我?明明不是我做的,卻要栽贓給我?

太多不公平的事情會發生在我們身上,雖然可以解釋說這是一種學習,雖然可以力爭到底。但如果我是劇中被誣賴的男主角的話,我不會選擇上訴到底,因為在錯誤的制度底下鬥爭正義,簡直是大海撈針;反而,我會循另外的途徑,用集體的力量,來對抗這樣的不公義。

例如集體運動、集體禱告、公眾領域底下的集體意識,會是重塑另一種文化或者制度的契機。如果真的沒辦法,作什麼也不是,還是被誤會了,那我會選擇放下,因為至少我還是會保持樂觀,至少我的心不要被打敗。就像是好萊塢電影的結局一樣,邪惡永遠無法戰勝正義!就如同男主角說的:「即使如此,我沒做過。」歷史的最終,在天上對簿公堂時,上帝總會給我們一個最合理的解釋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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